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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稽查职能提高项目监管水平调研报告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保证国家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工程质量,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项目稽查工作的职责所在。近几年来,我市加大项目稽查力度,提高项目监管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各类项目的顺利建设,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我市项目稽查工作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方面—率先设立稽查机构,夯实了项目稽查工作基础 在1999年机构改革中,我市发改委(原市计委)以科级建制增设了稽查科,专门负责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的综合、统一、规范的稽查工作,在全省地(市)级发改系统中最先成立专门的稽查机构。随后,我市上犹、兴国、于都、赣县、宁都、会昌、安远、全南、崇义、信丰等10多个县也相继设立稽查股室。机构的设立,确定相适应的行政职责,纳入行政机关序列,配备了专业素质比较高的稽查人员,确保了稽查工作正常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项目的稽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制度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规范了项目监管工作程序 项目稽查是一项制度性、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监管工作,必须规范运作。为了加强对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200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xx市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县级稽查制度建设方面有新的突破。2007年,上犹、兴国等县也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办法》。办法明确了稽查的项目范围、稽查机构及职责,开展稽查工作方式方法、奖惩规定等,全市项目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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