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20号)精神,结合局职能设置情况,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1、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及法律法规宣传,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指导全市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产品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任务。负责全市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定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组织开展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
2、局产业科: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认证及监管,负责指导和督促农业企业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资料汇总和信息报送。
3、局人事监察科:负责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督察,并对各监管单位的失职行为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
4、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全市粮油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及标准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制定全市粮油果蔬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及安全预警方案、年度质量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粮油果蔬产品生产单位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做好相关动态监测示范点建设。负责组织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负责…………
全文共1311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