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员学习培训制度为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水政监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水政监察员都必须参加和接受政治思想、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
二、水政监察员学习培训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水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水工程、水文和防汛设施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水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基本知识;
5、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及防卫技能的基本常识;
6、水政监察员必须具备的其他有关知识。
三、水政监察员的学习培训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研讨、考察及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
四、水政监察员聘任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在职水政监察员每年参加业务学习培训不得少于40课时。
五、水政监察员的学习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
六、鼓励水政监察员参加与专业对口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提倡自学,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办案能力。
…………
全文共473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