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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兽药监管工作继续围绕农业部《关于加强兽药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07]15号)和《兽药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市场整治行动方案》(农办医[2007]25号)文件精神,结合随州实际,依法加大对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监管,突出抓好兽用生物制品、违禁药品、兽药质量打假、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重点,不断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全市2008年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现将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了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辖区内各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从讲政治和服务“三农”的高度,把兽用生物制品统供秩序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非法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各级兽药执法部门从经营和使用环节入手,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无批准文号和中试产品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查到底。同时,加大对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使用生物制品的监管力度。禁止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使用无《兽药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生物制品。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不得自制兽用生物制品,未经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使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兽医防疫部门等单位和个人擅自研制、生产的各类生物制品。另一方面,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监督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使用者识别假劣疫苗的能力。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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