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口蹄疫免疫技术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全县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县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确需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的养殖场户,向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申请同意后,可实施免疫。市畜牧兽医局将结合春秋两季集中监测采样调度各地猪a型口蹄疫免疫情况。
二、推荐免疫程序
(一)规模场及专业户。综合考虑母畜免疫情况、幼畜母源抗体水平等因素,确定幼畜初免日龄。如根据母畜免疫次数、母源抗体等差异,仔猪可选择在28~60日龄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间隔4~6个月再次进行加强免疫。
(二)无法参加“先打后补”的专业户及散养户。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每年三次集中免疫或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内的养殖场户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
三、疫苗种类
选择与本地流行毒株抗原性匹配的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四、免疫方法
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免疫推荐方案、相关产品说明书或者实际需求操作。
五、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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