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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思考
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定基础。我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基层村委会实行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有效地促进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的三大职能,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自治的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一、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现状1、民主选举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在我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村委会成员全部由直接选举产生,而且都实行差额选举,民主程度高,选举程序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保证选民按自己意愿填写选票,真正让村民直接把政治素质好、懂经济、会管理、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能带领村民建设小康社会的能人选入村委会班子。2、民主决策制度得到广泛参与。各村委会在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都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集思广益,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决定实施。各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治村章程或村规民约;决定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听取年度工作总结并开展评议活动。3、民主管理制度得到新的进展。为了及时公正处理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村委会普遍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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