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林业局机关考勤制度

投稿人:佚名 发布时间:2008/1/5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8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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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市林业局机关、市林业培训中心、市森防站、市种苗站、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全体在册职工和借聘用人员。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考勤规定  1、全体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窜岗、溜号;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网上聊天、炒股、打毛衣等。  2、上下班实行考勤登记制(即签到)。各科(室、站)考勤登记由科(室、站)长负责,科(室、站)长出差时,可指定一名考勤员负责。  3、各科(室、站)每月5日前应将考勤分为“迟到、旷工、病假、事假”四种情况填好职工考勤表,及时交局办公室。  4、对考勤登记要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马虎了事。如发现对本制度执行不力或弄虚作假的科(室、站),将扣除负责人当月考勤奖。  (三)出差和请假规定  1、副局长因公出差,应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出差时间、地点等。  2、各科、室、站一般干部和副科级干部因公出差,由科长审批;科长因公出差,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3、一般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的,由科、室、站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的,须分管领导审批;科、室、站负责人请假报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天须报局长审批。  4、因病请假的,需医生开具病假证明。  5、年休假的休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轮休。  (四)考勤奖惩办法  1、根据出勤情况发给考勤费,考勤费的发放,由办公室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2、病假和法定范围内的年休假、婚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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