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市委发【2000】11号)、中共张家川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张发字【2000】15号)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天教局发【2002】45号)的精神,我县将全面推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为了积极稳妥地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设置及教职工编制标准
(一)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
1、完全中学、职教中心各设校长、书记一人,一中、二中设副校长2-3人,三中、四中设副校长1-2人,职教中心设副主任2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1人,一中、二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1人。
2、普通初中(含附中)设校长1人、副校长1-2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副校长2-3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1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1人。
3、中心小学设校长1人、副校长1-2人,新建小学设副校长2-3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1人;新建小学、龙山西小设政教主任各1人。
4、完全小学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总务工作指定教师兼任;农村初级小学、教学点由完全小学代管,指定1名学校负责人。
5、幼儿园设园长1人,副园长1-2人。
6、乡镇学区设校长1人,并兼任学区所在地学校校长;教育专干1人,会计1人。
(二)教职工编制
城区高中、农村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1:13和1:13.5;城区初中、农村…………
全文共5569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