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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村“两委会”关系的经验总结
一、正确处理两委会关系,必须选好人、打牢基础。正确处理好村“两委会”的关系,选好人和不断提高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既是基础也是关键,这在阎良区上上下下已经形成了共识。在选人标准上,无论是支部书记还是村委会主任,都坚持知识是基础、能力是根本、人格是保证的标准,选有文化的人,用能人,用“好”人。为此,在第四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区委、区政府组织了大批干部深入农村与群众广泛接触,进行调查研究,排查摸底,掌握各村班子的运转情况和干部的工作状况,对谁适合当支部书记,谁能被选为村委会主任,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换届选举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特别从文化程度、工作能力、群众威信等方面对候选人条件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引导选民出以公心,认真负责地选好自己的“领头雁”。在随后进行的党支部改选中,全部采取了“两推一选”的办法。通过党支部、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区各村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4岁,村委会主任42岁,高中文化程度占到60%以上,而且在工作经验、个性搭配等方面基本实现了优化组合,为班子的团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正确处理两委会关系,必须明确界定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职责。“两委会”关系不协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关系摆不正。阎良区委、区政府经过反复探索和实践,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其中规定,党支部的职能体现在村务管理和村民自治的四个主要方面,即:政治上的领导、工作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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