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2、选民登记。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在选民登记时,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⑴对空挂户口造成人户分离的,按照省人大法工委〔1999〕3号文件规定,不予登记。⑵对因犯罪被羁押或正在侦察、起诉、审判的是否予以登记,要依据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公函或文件予以认定。⑶对于因人员流动、户籍迁移、身份变更造成村民身份难以确认,而法律又没有明确界定的人,一般应由村民会议讨论,按照多数村民的意见确定。⑷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关于答复询问选民登记有关问题的函》(鲁人法工答〔2001〕11号),对散居在农村的非农业户籍、与本村土地无直接关系的居民不予选民登记。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3、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并当场公布名单。在组织提名时,要积极引导选民优先提名党员人选和一定数量的青年、妇女候选人,落实村干部回避制度,保证党员人选不低于75%的比例。组织党员、群众提名投票要分别统计,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同时,推荐结果作为提名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重要依据。4、召开选举大会。以组织召开村民选举大会投票的形式,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选举大会基本程序统一为20项:⑴清点参加选举大会的人数。各乡镇(街道)、村要认真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确保参加…………
全文共2883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