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收费理当公开合理服务更应质价相符
关于收费价格与物业服务项目的再公示
按××市物价局要求,同时,应大厦部份业主(使用人)建议,我们再次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厦”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内容公示如下:
收费价格的确认
××××大厦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其单价确认主要是依据××市物价局2001年5月22日“关于‘××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注:文中的“××大厦”,亦即其后更名的“××大厦”)
《批复》明确,××大厦物业服务收费按“四级”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属性收费项目收费单价备注商业、办公物业服务费××元合计××元设备更新资金××元住宅房住宅物业服务费××元含电梯使用电费
2004年1月16日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除向大厦业主委员会呈报上述收费单价和收费依据外,针对本大厦出现的“住宅房办公或经营”这一特殊情况,物业公司提出此类情况收费单价确认的建议,一并报呈“业委会”并获批准。
据此,对住宅房办公或经营,区分二种情况:
房屋属性界定条件物业服务费单价住宅改办公或经营属地注册××元非属地注册××元
物业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服务承诺)
按2002年8月9日,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市房管局备案)约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向××大厦业主(使用人)有偿提供下列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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