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的规定

投稿人:webh… 发布时间:2006/6/7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1179字

内容预览: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严肃财经法规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第一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省、市教育、物价、财政三部门对学生收费规定的通知精神收费,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乱收费。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春秋两季收费必须做到学生人数与学生花名册、学籍卡上的人名、人数及收费总金额相符。特殊情况需给予收费照顾的,须经学校行政集体研究,提出减免原因,办理有关手续方能作为减免金额的依据。

第三条新生入学应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收费只能以货币计算,不能以实物抵扣。有关单位应及时向核算中心报送借读生、转学生花名册和收费金额,以便核查。转学生收费必须及时入账。

第四条代办费每学期期末结算,不能等到新学期才处理,要及时多还少补,不得截留。

第五条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要及时存入预算外资金户头,严禁瞒报、少报收入,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学校通过勤工俭学、房屋租赁、课余办班等产生的收入均应全部入账。入账后,按有关规定开支或提取福利费,否则,以涉嫌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论处。

第七条社会团体来校举办各类培训班、兴趣班,其举办方必须是正规的办学机构,学校应将与举办方合作的意向书呈报教育局分管领导,经审批后方可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必须报一份给核算中心备查。

第八条有资格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班、兴趣小组等的单位,其办…………


全文共1179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

   
热点专题文章
参赛获奖演讲稿 各岗位述职述廉述学述德报告
典型工作经验汇报交流发言材料 金融保险行业相关工作文档
各行业先进人物事迹材料 专题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

加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