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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察分院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及分院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执行。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执行。
四、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注意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六、尽忠职守,保守工作秘密。严谨操守,清正廉洁。
七、因过失或故意使单位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八、办公室作息时间一般为法定作息时间,因领导安排、事务需要、特殊情况等超过法定作息时间均应视为正常工作时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出勤,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按照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处分。事后,根据情况,结合工作安排,经领导批准,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予以补休。
九、病、事、休假及外出办事较长时间均要向领导请假,无故不请假的,酌情视为旷工或迟到、早退,按照《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处分。
十、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办公自动化的学习和应用,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
十一、未尽事项按照分院相关制度执行。本规定从2006年1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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