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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党员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员档案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在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任职但未纳入学校组织部集中管理的非事编人员的党员档案材料。
二、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办公室设单独的档案管理室或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党员档案实行制式化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党员建立健全档案,每隔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核对。
三、办公室应指定一名党员专门负责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等。
四、凡在本校进行党员发展培养的人员,其相关档案资料,预备党员转正前由所在党支部进行整理及保管;转正后将其档案移交至后勤处办公室,经查无误后进行封存,并纳入后勤处党员档案管理系统。
五、党员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按发展党员程序,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工作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积极份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考察材料、外调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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