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市人社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活用人机制,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xx号、市委组织部xx号文件、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xx年度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的范围和要求
(一)范围:
在局各科室间、各单位内进行轮岗,各单位间进行交流。
(二)要求:
根据《xx省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关键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办法》中交流轮岗的条件:
1.交流轮岗的关键岗位:
党组(党委)应当结合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职位设置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关键岗位。
下列内设机构职位一般应列入关键岗位范围:
(一)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招标、采购工作的职位;
(二)从事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职位;
(三)其他需要列入关键岗位范围的职位。
2.交流轮岗任职条件:
关键岗位干部达到下列任职年限的,按要求交流轮岗:
(一)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者在同一内设机构(或单位)担任副职、正职领导职务满8年且担任正职领导职务满2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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