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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研讨材料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一、深化“两个认识”
深化监督职责认识。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责都处于基础性地位。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监督的重点,既包括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指出的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等8个方面,也包括监察法规定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等方面内容。监督有力才能发现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审查调查,进而严肃问责处置。
深化派驻监督认识。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由纪委监察委派出、驻在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的机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派驻纪检监察组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职责。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对于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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