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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人民法院内设监察部门改革,认真研究法院内部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新的职责定位,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监督机构和队伍情况
内设机构改革后,法院内部监督机构主要为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和本院监察室,现有纪检组长1人,监察室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是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庭室负责人为本庭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应负责履行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部门设有兼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协助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我院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建立审务督察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成立了审务督察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靠上抓,各兼职廉政监察员积极参与,有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职能,对立案、收费、送达、保全、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以及开庭是否准时、着装是否规范、法言法语使用是否准确等,进行全方位监督。
二、内部监督机构履职情况
(一)严格监督检查。一是日常督察。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审判纪律作风、着装仪表、车辆管理、上下班等情况进行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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