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某县关于偏远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情况汇报
一、统一设置标准,规范乡镇医疗废物暂存点及焚烧炉
按照减少二次污染、就近方便的原则,由县卫健局统一在乡镇卫生院设置暂存点及医疗废物焚烧炉,各乡镇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机构将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点,再由乡镇卫生院利用焚烧炉做焚烧处置。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处理规定;掌握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分类收集、按时送达、做好记录等;强化监督检查,县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医疗废物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监管
出台《xx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中的职责,促使环保、卫健等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加强同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对非法倾倒、处置医疗废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完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对不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各医疗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实施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并定期通报。
三、强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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