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乡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要指标
内容
项目
要求
四个方面定标准
组织
设置
1.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应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相当、便于管理”的原则,采取“一管五”(一个党支部覆盖五家非公有制企业)的模式成立联合党支部。严格落实县级每年7月“党组织单建攻坚月”制度,将联合党支部中已具备单独组建党支部的,及时剥离出来,单独建立党支部。
2.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先行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由镇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下一步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领导班子建设
1.党支部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配备班子成员。
2.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从企业内部产生,提倡党员出资人(发起人)、经营管理人员担任,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联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上级党组织选派,一人可兼任2个党支部书记。提倡不是出资人(发起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与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肩挑”。
3.对联合党支部,全面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4.实行党务工作者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同职级、同待遇,建立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5.建立党务工作者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制度。
经费
保障
将党建经费纳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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