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某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确公积金银行卡使用责任,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和《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xx(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缴存公积金的公司及托管单位职工。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三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司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以受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全文共3981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