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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xx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为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民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党组议事决策的形式
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或党组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会议主持人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组成员不能到会的,如有必要,应征求其对决定事项的意见。党组会议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二、党组议事决策的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组任务和xx局实际,主要对xx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xx部门决议、指示、命令,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研究xx工作年度计划和带有全局性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研究制订本部门的人事任免、人员调整及奖惩措施;研究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研究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导向,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提高全体职工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研究制定廉政、勤政制度建设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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