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乡镇脱贫攻坚冲刺阶段进一步压实责任和追责问效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站(室)所:
为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增加脱贫攻坚工作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心,为打赢高质量脱贫摘帽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根据县委、县政府近期工作部署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本意见适用于全乡帮扶干部(含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常驻队员、乡干部、村干部)。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追责问效,是指我乡承担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掌握扶贫业务知识不熟练,推进扶贫工作落实不力和帮扶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被中央、省、市、县、县级各部门督查检查以及交叉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被通报,督导员及乡级发现问题,情况属实的,一个问题扣100元;省市县及乡级督查检查发现未在岗在位(含值班)的,一次扣100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按照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问责。
第三条乡扶贫办公室负责全乡脱贫攻坚的日常考核管理。
第四条问责情形
(一)扶贫知识掌握
1.帮扶干部每月精准扶贫业务知识考试得分纳入考核。每周考试平均分乘以考核总分数,最终为扶贫津贴发放比例。帮扶干部扶贫业务知识考试缺考或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下,首次罚扣100元;补考后仍在80分以下,罚扣150元。
2.乡帮扶干部工作考核总分数100分,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70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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