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一、责任要求
本着“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办落实与检查考核。
2.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与督办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是分管和联系部门、所驻村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和联系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3.要始终坚持“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方针,积极开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杜绝各类违规违纪案件与腐败现象发生,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
4.要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日常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责任内容
(一)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集体领导责任。对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以下集体领导责任:1.搞好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以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对本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指导具体实施。2.抓好检查落实。每季听取一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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