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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分工方案
近日,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x纪办xx号)。为贯彻落实好省纪委文件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经区纪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及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1、协调区委办针对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基层干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重视、不作为、乱作为,一些单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学风文风会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年底召开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区专项治理情况。(责任机构: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将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执纪监督部门工作重点,通过对联系地方和单位开展一次走访调查,年初指导督促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5月23日前将走访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送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责任机构: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公检法司纪检组)
3、在区纪委监委网站上开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监督举报专区,征集问题线索。同时,开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双月通报”栏目,定期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责任机构:区纪委宣教调研室)
4、对各信访举报渠道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分办交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查处。5月23日前将梳理情况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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