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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九大努力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效果研讨发言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前进方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的命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的重大突破,为人民政协开启民主监督新模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遵循,各级政协组织及其工作者必须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和方式方法
1.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这是由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协商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等的性质所决定的。首先要认识到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它不具备权力属性。在实施民主监督中,它不像国家权力机关那样,对被监督者的行为加以限制、约束,实施“硬监督”,而是以协商民主的方式实施的“软监督”。其次要认识到它体现了政协的政治性、组织性和群众性。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内容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带有强烈的政治性,有别于一般性的群众性监督。人民政协成员来源广泛,构成广泛,与群众联系广泛,它通过政协这一个统一战线组织来实施有组织的群众性监督,因此,它的监督有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第三要认识到政协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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