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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7年述职报告
一、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发挥政府兜底作用,民生底线牢牢坚守
2017年4月,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我区第一时间实施新标准,确保政策迅速落,低保家庭的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严把“入口”,对低保办理流程及日常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层层把关做好审核工作;另一方面畅通“出口”,加强低保分类管理,严格按照abc三类实施定期复核。“三无”老人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划分为a类,每年复核一次;家庭经济状况和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划分为b类,半年复核一次;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划分为c类,按季度核查,做到精准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落实新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首先,将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将低保家庭的住院押金减免80%,大病救助比例提高到90%,对孤老、年龄不满18周岁(含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散居孤儿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实施全额救助。其次,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在此基础上,将中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一并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范围,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全覆盖。同时,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提高了救助效率。第三,实施困难家庭医保缴费补助。对低保家庭的医保缴费进行全额补助,对低保边缘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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