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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合作为纳税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近日,随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的先后出台,国地税合作工作开启了新的一页。20多年来,国税地税合理分工,各司其职,作用明显。但随着经济社会和税制改革的发展,加大国地税合作力度,已经成为时代和纳税人的迫切要求。按照总局的规划,2016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将全面深化,深入贯彻落实《方案》也成为基层税务机关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线。
国地税合作是响应广大纳税人期盼的举措。纳税人期盼通过国地税合作,解决办税过程中存在的“四多”问题,即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减轻办税负担,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纳税人所盼,就是我们税务人所向。
国地税合作是提升征管水平的自我要求。国地税合作“各展其长,互补其短”,能更充分地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和信息共享,更好地履行各自法定职责。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金税三期的推进,打好了国地税在征管业务上进行融合的技术基础,合作的成本也因之大幅度下降,更让我们对国地税合作充满了信心。
国地税合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所趋。从经济效益上来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行业经济的深度融合已经大大超出了现行征管体制按税种分类的限制。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地税合作能够扩大政策覆盖面,统一政策执行力度,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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