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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全面依法法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国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法是全体人民的意志体现,法是服务于全体人民利益的。而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一切都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的。因此,在依法治国中,党不但首先自觉遵守法律,严格运用法律治理国家,而且在组织建设上,还要制定并严格遵守严于国法的纪律,只有这样才能担负起执政的重任。而如何以法制思维和法治方法进行工作创新,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这就使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更为重要和具有一定难度。从实际工作来看,当前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思想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和需要。实现“三转”首先是实现思想的转变,思想弯子转不过来,其他转变也就难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主要是对他人实施监督,但是,既然是在行使权力,那么也必须受到监督,成为被监督的对象,无条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任何不受监督的权力是不存在的,得不到监督的权力也必然要产生腐败。然而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却忽视了这一点,不能正确区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正确对待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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