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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这春夏之交,在全县上下创业的热情、“法治××”建设的活力蒸蒸日上的时刻,我们两个律师事务所的五位律师非常荣幸地被县镇府聘为常年法律顾问,我们的心也正如当下的气温一样充满了激动与振奋。
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的法律制度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健全。但是这些法律制度并不能自动地影响人们意识、调节人们的行为。法律的功能体现在实施和执行。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落实,亦是一纸空文。在全面提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县政府作为地方政府的法律执行机构,站在历史的潮头,提出“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并聘请律师参与这一顺民意、得民心的宏大工程,正是严格依法办事,实施和执行法律的具体体现。
作为职能机关基本齐备的县级政府,既承担着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重任,又肩负着全县经济文化等事业全面建设的重担,既要发展、为民造福,又要自我约束、不能逾矩,任务繁杂,责任重大。聘请律师参与政府相关法务工作,体现了县政府坚决依法行政,践行“法治××”的理念和决心以及严于律己,为民立范的气魄和胸襟。
在此,我代表××律师界,对县政府表示由衷钦佩!
县政府在政府系列中是连接基础政府与高层政府的平台,是实施和执行法律的中坚力量,涉及面广,在具体工作中,又有深度和难度。政府工作无小事、法律事务无小事,我们能荣幸地成为县政府的法律顾问,是县政府对于我们的信任,同时也是县政府对我们寄予厚望。为县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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