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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法律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服务社会的新要求。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县258个村(社区)全部配置了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动法治xx、平安xx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00余条,进村(社区)举办法治讲座390余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电话咨询)2.6万余人次,参与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00件,为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减收律师费用诉讼案件240件,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群体性纠纷30余起。我县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了省、市的肯定,《xx日报》、《xx法制报》分别作了专题报道。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对公共法律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尝试,没有现成的模式或者经验可借鉴,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奖惩考核不够完善,不够到位。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办法》,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乡镇、村居未能有效参与进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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