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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的导向价值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是新时期条件下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阐释,也是对中国古代荣辱观的弘扬和发展。宣传和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我们今天的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导向价值。
一、德位观上的荣辱观
古人言:“不患无位,患所以立。”“立”什么?立为政之德。这“德”并非一个抽象物,它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都是由具体内容来规定的。今天的领导干部,处在和平建设时期,身居要职又握有一定权力,在面对各种利益的现实考验中,首先要给自己立下一个荣辱是非的价值定位。以什么为标准?“八荣八耻”就是一个基本标准。它集中地体现在权力观上的荣辱考验。一方面,权力背后隐藏着利益。面对这种与权力相伴随的利益,荣辱观上的考验首先要明确这类利益是属于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党的利益还是专门为己“独享”的私人利益。利益一般可以分为公家利益与私家利益。由权力产生的利益,是最大限度的公家利益。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由此产生的利益必须而且首先是属于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这是权力观上的大是大非,也是权力观上的荣辱考验,不得含糊立场。另一方面,有权力就会有相应的“位”。以什么来居“位”?仅依权力行不行?德性在其中有没有作用?有,而且很重要。“八荣八耻”的实践,本身就包含了以德考位的重要性。在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里,权力总是有限的,而德性作为人们内心深处的道德力量,可以成为人们向上发展的一种无限扩展的内在“原动力”。“八荣八耻”,恰恰就是属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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