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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下步工作建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根据工作实际,结合xx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作如下思考。
一、残保金征管使用情况
(一)基金征收情况。xx州严格按照《xx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xx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立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每年由残联具体负责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金额的测算、收缴和催收工作。自2011年12月1日起,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由地税部门代收,进一步规范了我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2010年度,全州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05.1万元,其中:企业单位缴纳191.8万元、事业单位缴纳421.2万元、行政单位缴纳390.1万元、其它单位缴纳2万元;2011年度,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80.4万元,其中:企业单位缴纳245.6万元、事业单位缴纳453.7万元、行政单位缴纳471.1万元、其它单位缴纳10万元;2012年度,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37.2万元,其中:企业单位缴纳548.4万元、事业单位缴纳613.7万元、行政单位缴纳573.1万元、其它单位缴纳2万元。
(二)管理服务情况。一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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