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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监管中的盲区与误区
2004年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各行各业都加强了为“三农”服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也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的监管与服务,特别是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发生后,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经济秩序的监管力度,对保障农业增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从近年农村市场现状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已形成监管中的“盲区”和工作上的“误区”,需要我们认清形势认真梳理,解析这些“盲区”和“误区”,以利做好工作,促进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健康发展。一、农村市场监管中的“盲区”(一)从经营场所上看监管盲区农村中各种类型集贸市场是农民参与市场交易的重要场所“逢集”时赶集仍是农民出售农副产品、购买农资商品、生活消费品和获取市场信息的重要途径。这类市场的最大特点是晨聚午散(露水集)、流动经营、集散人走,这类市场的规范程度低,既有方便农民参与交易的一面,又有易为售假欺诈者作弊的一面,亟需工商人员去现场实行面对面的监管。但由于农村工商所人员少,难以全部到位监管,由此而形成监管盲区。如明光市涧溪工商所,只有执法人员6人,辖区6个乡镇中有大小十多个集镇,天天都有逢集,特别是一些地方自发形成的“骑路集”,有的在大宗农产品收获时形成“田头批发市场”,工商所人员难以及时赶到现场,有的甚至无法知道,因而也就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二)从流通渠道和经营方式上看监管盲区要农村市场交易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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