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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自查材料
县司法局支部书记xxx
(2014年7月)
按照中央决定,在县委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在活动中,认真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和党章及廉洁从政规定等学习文件,全面查摆个人在“四风”方面的问题,采取座谈发函征求,自我查找,督导组反馈,领导点提等多种方式,查摆自己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及表现形式,积极开展整改,树立“三严三实”作风,履行岗位职责。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要求”和县委作风建设具体要求方面的情况
作为一名拥有23年党龄和30年工龄的公务员,本人在工作生活方面基本做到了从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能够同党的各级组织保持一致,履行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拥护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出台的贯彻八项规定的意见措施,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务实、勤奋、廉洁履行职责,树立良好作风。
需要说明的事项:工作单位按规定配备公务用车,本人没有私车,配偶吴秀莲名下有吴秀琴(妹)富康轿车一辆。住房一套,在天鹅湖小区,面积 110平方米 ,于2012年购买。办公用房按规定使用,在政府一号办公楼一层110室,5人集体使用,人均10平方米。个人人情消费主要是参加亲戚朋友的婚丧嫁娶等事宜。职务消费按规定执行,批准参加的出差事项履行财务审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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