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策问答
1.全区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时间如何把握?
答:全区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3月上旬,区委召开会议对全区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后区委常委会率先启动教育实践活动;随后,其他区(崂山风景区管理局)级领导班子陆续启动;3月中下旬,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分别进行动员部署;3月底前,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完成动员部署。期间,区级领导班子所在机关、区级领导干部兼任主要负责人的区直单位、区委常委联系点先行启动,其他单位压茬进行,梯次推进。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在外挂职、选派到新型农村社区的党员如何参加教育实践活动?
答:原则上随派出单位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可在挂职单位参加学习教育或自学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回派出单位参加其他环节的活动。
3.参加脱产培训的党员如何参加教育实践活动?
答:参加脱产培训的党员,可在校学习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学习情况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报告。应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回派出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长期在国外培训确不能回派出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必须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提交会议的书面发言材料。
4.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职工)、离岗待退人员中的党员如何参加教育实践活动?
答: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要参加活…………
全文共3865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