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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材料2008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2008]42号文件),全面阐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额、费率和保费补贴比例。2009年以来,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快速发展,为全市“三农”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情况(一)种植业保险2009年以来,全市累计承保政策性种植业保险4409.21万亩,保费收入6.79亿元,其中农户自缴1.36亿元。到2013年底,种植业保险赔付4.25亿元,受益农户150.13万户(次)。支付工作费用9971.86万元,支付再保保费3228.22万元。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专户,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保费结余全部转入大灾风险金,目前已计提风险准备金5728万元。(二)养殖业保险承保政策性能繁母猪64.59万头,保费收入3877.41万元,其中农户自缴776.13万元;5年来,养殖业保险赔付1930.44万元,受益农户1.66万户(次)。(三)森林保险2011年开展公益林保险试点工作,当年承保森林100.83万亩,保费收入124.45万元8。2012年承保森林1.69万亩,保费收入25.3万元。2013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我市正式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共承保公益林、商品林659.23万亩,保费收入1228.82万元,其中农户自缴134.12万元。赔付211.65万元,受益农户378户(次)。(四)特色农业保险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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