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市民政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和整体进步,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市民政局机关的政务公开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为指导,以开展“满意服务在民政”活动为主线,以便民利民、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方位、多方式的将所有涉及人民群众的政务向社会公开,以促进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展示民政“窗口”的良好形象。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凡是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批的服务事项必须公开;凡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必须公开;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事项必须公开。公开的范围主要有10个方面:①职责权限;②办事依据;③办事程序;④办事时限;⑤收费标准;⑥办事结果;⑦办事纪律;⑧重大事项;⑨咨询监督电话;⑩责任追究。公开的内容包括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优待抚恤和退伍军人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登记、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等事项。涉及的科室和内容分别是:救灾救济科:①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低保中心:①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和资金发放情况;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优抚安置科:①退伍军人安置政策;②优待抚恤政策与标准;③评残的政策与标准。民间组织管理科:①社会团体登记流程图;②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年检情况。社会福利科:①社会福利…………
全文共3847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