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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管理处林场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情况报告
市林业局: 根据《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x林办造[2012]1号)的文件精神,xx寺林场在深入学习和领会《办法》要点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强化重要环节的管理,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就相关工作重点报告如下: 一、关于国有林场设立、变更、撤消情况 xx寺林场是1959年经批准设立的省投资国有林场,至今已有54年的办场历史,办场之初,为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将临近的xx大队(村)的两个小队(组)划归林场管理,编为林场三队和四队,现改称农业一队和农业二队,两个队属集体性质,林地为集体林地,两个农业队的划入,较好地维护了森林资源的完整性,管理力度加大,也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增长。1992年,xx寺林场被原国家林业部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1997年,xx市政府又将xx村位于铁路以西的一部分划入林场,2002年被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小区。1975年,为发展旅游事业,xx市政府依托林场森林和文物、宗教资源成立了xx风景区管理处,开始经营旅游业,1989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3年,为统一管理,更好地保护森林和旅游资源,xx寺林场(xx寺国家森林公园)与xx风景区管理处合并,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在行政上受市政府领导,市林业局是林场业务主管部门。 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及动态监测体系建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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