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政资金重点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内容摘要】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抽查工作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政资金检查组负责,检查结束后,9个检查小组于8月15日前,向财政资金检查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670202)提交检查报告和相关报表。财政资金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汇总、研究、审定后,于8月20日之前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检查报告。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由市委常委签字确认的书面检查意见。各县(市区)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抽查验收报告和相关报表须经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并请包抓市委常委签字后于8月25日之前一式两份分别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612774)和市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联系电话:2670202)。
【正文】
为了认真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政资金重点检查和验收阶段各项工作,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13〕64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目标 严格坚持“实事求是、促进发展、重在教育、团结和谐、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按照“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整改彻底、处理稳妥”的要求,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验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规范用权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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