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在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下,水利基建投资的不断扩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水利工程施工及监管按以往陈旧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于组织机构、人员、检测仪器、技术手段、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因素,导致水利施工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以至影响企业的发展与生存,安全管理如不能从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控制,水利施工企业将难以适应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根据本人所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有关安全管理措施仅供同仁参考:1、安全机构设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要求,水利部在2005年9月1日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其中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编制依据;(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全文共3287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