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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离职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主要做法xx县现有1949年10月1日以后在村工作过的离职村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以及不同时期等同于以上三职的村干部)1152名。由于缺少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机制,这些离职村干部大多生活条件较差,生活待遇没有保障,这一方面为现任村干部踏实干事、廉洁从政带来了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给构建和谐新农村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一广大基层干部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xx县在深入调研、广纳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xx县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为解决离职村干部生活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xx县的主要做法,一是合理界定享受人员范围。《办法》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规定自1949年10月1日以来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或不同历史时期等同于以上三职的离职村干部,连续在村任职10周年以上,且正常离职年满60周岁现仍健在的均纳入享受补助范围。二是科学核定补助标准。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其离职前连续任职时间划分为10年以上、20年以上和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正职(支书、村主任)、副职(副支书、副主任、文书)确定补贴标准。10-2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50元,21-3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60元,任职31年以上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70元;副职按相应年限分别在正职的标准上每月递减10元。最低每人每年补贴480元,最高每人每年补贴840元。三是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本人申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初审、乡镇党委审查、县级集中会审、公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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