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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促进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上级和我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紧盯重点,继续坚持督查基本原则(一)督查重点。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确定县政府政务督查的主要工作重点。一是督促检查乡镇、政府部门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督促检查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三是督促检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十件实事”、民生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等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督促检查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五是督促检查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领导现场办公会等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六是督促检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满意情况。(二)基本原则。政务督查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坚持做到“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在督查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查工作;二是坚持有令必行原则。凡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有交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报”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对涉及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职责的督查事项,由乡镇、县政府部门直接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如需以县政府名义对有关工作进行督查的,必须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防止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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