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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机关党支部优质服务实例---全国首创分段审批登记模式突破外资准入瓶颈多年的登记实践表明,涉及前置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面临着现行法律制约,也就是说按现行法律规定执行(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是无法完成设立登记的。因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与登记前置许可设置之间存在的矛盾,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些从事特殊行业的如食品、药品等行业设置了工商登记前置许可;另一方面,“三资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凭营业执照开立外汇帐户,设备进口海关要凭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查入关。这就造成了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前没有资金和设备进行项目的建设,而企业建设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这样领不了许可证就办不了工商注册登记,从而形成了外资企业准入的“瓶颈”。今年初,xx县成功食品有限公司向xx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xx各县市区没有登记权),公司申请的经营范围为“蔬菜、水果、坚果加工”,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此类许可证全部由省质检局核发)。而省质检局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提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场所验收合格。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为日本人,在工商营业执照颁发之前公司无法开设外汇帐户,其股东资金、设备无法进入中国,更无法进行生产经营场的建设,质检部门也就无法验收,就无法为该公司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当然不能为其核为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的营业执照。而此时投资者用于生产的设备正停留在口岸无法入关,每天仓储费用很大,关键是企业无法启动让日商心急如焚,而负责招商引资的xx县地方政府也十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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