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特许经营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双赢”的高级商业模式,以其独特的经营优势在经济领域中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我国出现,近几年来得到迅猛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经营业态看,以超市,便利店为主,发展到专卖店,精品店,货仓市商场。从行业看,从零售行业向餐饮,生产资料扩展,从有形商品经营向服务经营扩展。特许经营已日益成为企业扩张的主要手段。但是在特许经营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尤为突出的是特许人与加盟商的关系。因为,无论是前期的磋商谈判、培训及融资支持、选址开店,还是后期的经营管理、质量监督及货物供应,都离不开特许人与加盟商的合作。其关系直接影响到该特许体系的建设发展,所以,的确值得潜心分析和研究。
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既非隶属关系、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关系,也非代理关系、合伙人关系,而是一个商标、服务标志、经营管理与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所有人与希望在经营中使用这种产权的个人或企业之间的一种法律和商业关系,一种互利合作、共求发展的关系。在法律地位上它们是平等的、自负盈亏的民事主体。他们都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所以都会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二者的关系,是较为科学和合理的。
首先,双方是经济关系。经济利益是企业之所以成为企业的根本原因和原始动力,因此,从经济角度看,特许关系首先应当是一种经济关系或利益关系,只有双方都预期通过这种关系能获得经济利益,即保证双赢,…………
全文共3198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