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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督查报告 行署督查室近期对我盟2010年度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自2009年11月启动实施,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经过一年的开展推进,全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基本完成了2010年度重点改革主要工作任务。 一、2010年全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2010年底(以下统计数据日期相同),全盟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将2162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成目标任务(2000人)的108.1%。全盟新农合参合人数达59960人,按常住人口计,参合率达96.83%。 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年160元以上(阿左旗、阿右旗160元,额济纳旗170元),高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120元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5元,盟级统筹达到66.7%,高于自治区下达的60%的目标任务。新农合在全盟范围内开展门诊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高于旗级定点医院5—10%。 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78%和61%。全盟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即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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