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2011年乡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展示xx,达到外树形象、内鼓干劲的目的,特修订本办法。一、奖励对象:乡内从事宣传报道xx工作、情况的通讯员、记者和文字录入编辑同志。二、奖励范围:凡在县级以上党报、刊物、广播、电视台和乡政府网站上发表的新闻稿件、图片、电视新闻和调研文章均属奖励范围,乡党委、政府(含党委办、政府办)文件及各类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文学作品和学术论文不列入奖励范围。三、稿件要求:所有稿件必须经乡分管同志或宣传工作的同志校稿把关后送书记或乡长审核签发,方可发表,办公室做好登记。未经校稿、审核擅自登发对xx形象有影响的稿件,将严肃追究撰稿人责任。四、奖励标准:在《岳西周刊》和县广播、电视台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按每篇20元给予奖励,刊登在头版每稿另行奖励20元;在《安庆日报》和市广播、电视台及《安庆工作》等党刊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按每篇40元给予奖励,刊登在头版每篇另外奖励40元;在《安徽日报》和省广播、电视台及省级其他报刊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按每篇100元给予奖励,刊登在头版每篇另外奖励150元;在《人民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国家级党报党刊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按每篇400元给予奖励。在乡政府网站每登发一篇100字以下的稿件,奖励10元;100-300字的稿件,每篇奖励15元;300-500字的稿件,每篇奖励20元;500---800字的稿件,每篇奖励30元;800字以上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每附一张图片,奖励2元;6、负责文字录入编辑的同志每登发一篇稿件,奖励5元。本办法中未提到的党…………
全文共758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