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镇2011年信访稳定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省、市、县信访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2、将信访工作纳入本村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小组的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定期排查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将越信、集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3、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各村要排好值班表,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4、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坚决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5、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对群众集体上访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上访的过激行为要认真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对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果断加以处理。
二、责任追究
对有下列行为的村或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直接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群众来信来访应当处理而不及时处理,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对突发性信访事件不及时上报或不及时上报镇政府采取措施,贻误处理问题时机,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
2、对镇上交办的信访案件拖延不办,逾期不能报结,且又不主动说明原因的;对已发现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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