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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xx县2011年森林防火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2011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全面抓保护,全民重防火,政府负总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山水册页、幸福亨通”的和谐xx这一主题,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和各项措施,强化灾前防范,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2011年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现对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作如下安排: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察指导,严格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森林防火的“五条标准”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地块责任。凡因责任制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防火指挥部在防火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对责任体系不健全的乡镇要在全县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第一,要落实好地方政府一条线的责任。乡(镇)长、村长直至村民组长,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做到在整个工作部署上,防火工作有位子;在资金安排上,防火经费进盘子;在工作开展上,防火措施有法子,真正构筑起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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