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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地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的几点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多数国有地勘单位都实行了公司化改革或者企业化管理,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或总经理负责管理的企业模式。国有地勘单位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促进出资人全面履行职责,确保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就必须结合地勘单位的具体特点,围绕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创新地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探索实行巡视和派驻模式或与监事会合署办公强化纪检工作监督职能
地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为地勘单位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地勘单位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氛围。而地勘单位的工作特点是野外分散施工,施工战线长,牵扯面广(与施工甲方和驻地单位等)信息相对闭塞等实际情况,而纪检监察部门却驻在局(队)机关,对野外施工的监督相对薄弱或乏力。野外施工的项目监督不力,给企业带来决策风险,“权力”不受制约往往造成决策失误,甚至把企业拖进破产的境地。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缺乏制约的权力,势必带来风险。
针对国有地勘单位的现有实际情况,建议建立“一巡视二派驻”的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对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决策行为、廉洁从业、履职效能进行巡视检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派驻制,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国有地勘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和企业党委(支部)、行政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案件检查、效能监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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