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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建设方案 根据《xx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x政办发[2008]35号),参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db43/t415—2008)、《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评定》(db43/t416—2008)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建设方案》标准,现就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旨,通过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可问责的服务机制,实现县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创建全省一流、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标准化窗口的内容 (一)窗口建设标准化 1、窗口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派出部门对窗口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做到配套制度健全。 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每年专题研究窗口工作不少于2次。 3、实行领导带班制,分管副职每月到窗口值班不少于4次。 4、窗口首席代表由部门股长以上工作人员担任,应专职于窗口工作。 5、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2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轮换的,应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经县政务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 6、部门充分授权,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格式化的授权书。 7、已进驻县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该部门不得另行受理或在中心以外收费。 8、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部门应建立完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考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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